Due to a huge popular demand, we have translated our Mythbuster on Tuesday (19.11.2013) into the Mandarin version for your perusal:-

MANDARIN VERSION:
暴涨门牌税

疑团:

林先生和邓女士是吉隆坡士布爹的一间独立洋房的屋主。最近,他们收到了一封来自吉隆坡市政厅(“ DBKL ” )的信,名为“调整估价通知书”。当他们收到这封信时,他们大吃一惊,以为他们必须支付高达RM36 ,000.00 的“门牌税”(如上图里的样本信) 。请问这是真的吗?他们该如何是好?

疑团解开:

不正确。调整估价通知信中提到的金额指的是产业年度估价

根据1971年地方政府法令( “LGA ” ),“年度估价”的定义是 “估计全年产业的合理总租金,以每年业主需支付的费用为准,包括维修费,保险费,和维持所有公共利率及税项。 但这定义不包括任何机械或物品对该产业所带来的附加价值。

在此“产业”指的是任何土地,无论该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

这个定义背后的概念是假设业主出租土地予租户并让租户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实际上,需支付的门牌税数额可根据以下的公式计算: –

需支付的门牌税数额 = 产业年度估价X 稅率

根据1971年地方政府法令的第1421 )条文,凡有异议者可以在2013年12月17日或之前向DBKL的房产管理和估价部门提出抗议书, 并注明原因是被估计的产业门牌税价值已超出市面价值。

至于每年的稅率而是由吉隆坡市政厅决定与公布。税率则由该产业的建筑及用途而定。 目前,众所周知的住宅房产稅率是大约6% 。

换句话说,如果您收到市议会的这封信,请勿必担心。您是不需支付产业年度估价的全数,而只是价值中的一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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