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enario

小明在愚人节当天在面子书上载了一篇文章,映射某官员有贪污的举止,而且被朋友们狂分享到各自的面子书。而小明在隔天迅速把文章从自己面子书删除,然后说:纯属玩笑。
这样的玩笑,真的会没事?

Mythbusted.

这是错误的。 其实尽管诽谤的言论没有指名道姓或没有直接指出当事人/起诉人,只要大众/读者/大多数的读者可以认清/确认该具诽谤性的言语或文字是针对某某人的,那么所谓的诽谤就可以成立。相反地,如果对象是模糊的,那就没办法采取法律行动。 诽谤这个课题渐渐地被关注,主要是因为网络社交媒体的普及化,让人们可以直接和方便地畅所欲言,并透过这些媒体来发表或者宣泄个人想法和感想。其实只要言论包含以上所说明的,都可以构成诽谤的成分。即使对方把该言论删除,只要起诉人有保留证据证明该言论曾经被发表过,那么删除或没被删除都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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